中共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党组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泸州酒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泸酒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1〕41号)和《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提示函》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一)学习法治思想。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通过会前学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门学习、日常自学等方式,加强法治思想学习,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开展工作。
(二)规划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过问。
(三)严格法定程序。牵头制定“三审三校+第三方顾问”制度,落实由市委、市政府、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涉及重要决策、重大安排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定审核程序。
(四)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时间,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轮流领学,确保法律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法律学习成果取得成效、落到实处,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情况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政府工作各项制度建设与工作落实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召开党组会研究安排部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方向;统筹开展目标考核和督促检查,将各科室(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依法履行市酒业发展局职能职责,今年以来,牵头起草《关于高质量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推进《泸州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评审及公示;牵头全市酒类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全市酒类产业发展布局、市场拓展,履行酒类企业安全、环保监督等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酒类产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酒类产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酒类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清”“亲”政商关系。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均经党组会讨论研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到位、行政决策行为科学化、规范化。
(四)202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生态优先、推进安全生产,创新推行安全环保“清单制”管理,建立酒类行业“1+3+N”体系(“1”企业主体责任清单,“3”岗位责任清单、操作规程清单、风险管控清单,“N”制度、流程、检查、警示、告知等清单),编发《酒类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模板》,编制酒类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清单》《督查暗访记录清单》《生产安全典型问题隐患汇编》等,强化酒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2.严格落实《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为全市酿酒窖池等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法律依据、条文保障。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学法制度不完善
虽然坚持部门集中学法,但学习法治思想和法律条文的系统性不足,在全市酒业系统范围内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尚有欠缺。未制定专门的部门学法制度,对学法时间、内容、形式未作出系统性安排;集中学习等简单常规动作较多,有针对性、实效性和高质量的学法普法措施较少,针对酒类行业法律法规的专门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考核机制不健全
局机关暂未出台可量化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机制,未针对各科室(中心)建立具体的目标考核办法;对于上级安排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未分解细化到具体的科室(中心),年度目标考核方向不明晰。
(三)经验总结不典型
我局成立时间较短,且无执法权力,在公正文明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经验不足,在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示范工作等方面创新性还有待加强,目前还未形成在全省全市具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典型经验总结。
四、下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广泛推进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制定完善部门学法制度,丰富学法内容、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酒类行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履行泸州酒业系统主管部门职责,深化法治精神在各酒类企业宣传教育,广泛向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开展《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文宣传活动。协助包保社区、帮扶联系村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配优配齐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织党员志愿者下沉社区、帮扶村,积极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巩固法治乡村建设成果。
(二)健全法治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发挥行政权力监督作用。制定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重点考察各科室(中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核查、评议。坚持考核标准重点突出、考核方法科学合理、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准确客观,切实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指导和督促作用。积极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治理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示范工作,扩大法治建设在全市酒业系统的覆盖面,全方位探索更适用、更典型、更具创新性的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精神开展业务工作,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经验。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开创全市酒业法治建设新局面。
下一步,市酒业发展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局机关法治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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