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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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从“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查找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网址:http://jfj.luzhou.gov.cn/

泸州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luzhou.gov.cn/

(三)公开形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五)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办公地址: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楼13楼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0-2276452

传真号码:2276452

邮政编码:646000

电子邮箱:lzjg99@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门户网站(http://jyfzcjj.gzdd.powereasy.net:952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信函和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在提交申请后,及时电话告知。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0个工作日内无法答复,经批准可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0-2667315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

邮  编:646000

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830-3190265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

邮  编:646000

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830-3129049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4号

邮  编:646000


附件: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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